安监局主要工作职能
如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
2002年以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由市劳动局承担。主要承担的职能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001年12月,结合国家、省安全生产监督局的相继成立,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如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直属的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机构,内设2个职能科室,机关编制6名。主要职责是原来由市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等职能。 2004年11月,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精神,国家和省、南通市相继单独设立政府直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2月,市委、市政府亦决定重新单独设置如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皋政办发[2005]16号)精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内设4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管理科(市安委办)、监督管理一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二科。机关编制15名,其中纪检监察行政编制1名。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科长(主任)8名,其中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副主任)4名。职能调整为: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划入原由市公安局承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 2006年1月,根据如皋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如皋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通知》精神,如皋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成立,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相当股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人员结构: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工勤人员1名。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作业现场职业卫生检查,负责对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007年8月,根据如皋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各镇企业服务站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牌子的通知》精神,全市各镇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同年10月,建立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副科级建制。 |